【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明安镇法治文化建设方案

来源:明安镇 发布时间:2024-12-04 17:41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明安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创建法治通化旗”为主题,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实现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奋斗目标营造法治舆论氛围。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工作大局,整合资源优势,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日常生活中,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法制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理念,树立法治风尚,努力将明安镇建设成为具有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的法治

  三、工作安排

  (一)法治文化建设征文活动

  宣传部:负责组织征文活动。

  广电局:负责在电视台播放法治文化建设典型的访谈和好的经验做法。

  文体局:负责组织文体系统开展征文活动。

  老干部局:负责组织老干部开展征文活动。

  依法治旗办公室:负责督查全旗各单位各部门参加征文活动情况。

  (二)法治文化书法摄影绘画展

  宣传部:负责组织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书法摄影绘画展。

  文体局:负责组织文体系统开展书法、摄影、绘画创作。

  老干部局:负责组织老干部开展书法、摄影、绘画创作。

  依法治旗办公室:负责督查全旗各单位各部门参加书法、摄影、绘画创作情况。

  (三)法治文艺汇演

  宣传部:负责组织法治文艺汇演。

  各村委:负责组织人员编排涉法文艺节目,在各村委活动中表演。

  文体:负责组织人员编排涉法文艺节目,在大型活动中表演。

  依法治旗办公室:负责督查全旗各单位各部门涉法文艺节目的编排演出情况。

  四、活动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日-4月6日)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日-11月30日)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项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典型。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法治文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大创建,确保我旗“法治文化在身边”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协作,各尽其职,进一步凝聚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强化保障

  旗委宣传部将随时监督各单位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