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9:55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8-321253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拉特前旗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进一步强化财政担当,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我局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文化教育、福利救助、惠民“一卡通”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及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注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质效,时限内完成本级年度预决算公开任务。

  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财政局处理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全部按时完成,没有超时回复。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监管,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位文件抵触、缺失依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一致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废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转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时维护更新;加强本部门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衔接,坚持数据同源,涉及交叉重复的数据,原则上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为基准,最大限度保持数据一致性;为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做好网站适老化改造,优化无障碍浏览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正向激励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对照整改,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公开质量、政策解读、提案建议办理等方面,均取得实效。但在工作实际中,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设置动态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衔接不顺畅。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切实做好法定公开栏目动态调整,及时增设相应栏目,确保公开质效。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管理,打通线上线下各渠道,形成多维度信息矩阵,在巩固做好线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线下公开渠道维护,向图书馆、档案馆及时规范报送公开信息,充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民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前旗财政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