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20:00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民政局联系(电话:0478-321259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拉特前旗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本局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1条,动态类信息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0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8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时限妥善答复申请人。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四)加强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日常发布内容“三校三审”“先审后发”机制,做好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清理过时信息,确保公开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五)强化监督保障。局领导坚持亲抓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检查落实情况,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难点问题。此外,在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公开邮箱,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外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依靠办公室工作人员来推动,业务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参与性不强,工作较为被动。二是公开内容不能及时更新。有些栏目有时存在不及时更新情况,有些栏目仅满足于完成最低频次的更新,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业务室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做到公布及时、信息有效。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