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1-22 19:5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78-321238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担当,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信息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发布备案信息223项,其中农林水利类67项交通运输3项,能源类83项,城市基础设施2项,高技术1项,社会事业类1项,环保类13项,工业类26项,仓储物流类4项,医药类1项,其他类22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科学划分信息的公开与保密界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在政治、法律、政策、保密及文字表述方面均符合规定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履行我委信息公开平台各板块的信息发布与维护职责,确保专人专责,定期更新信息,加强网站常态化管理,保障信息内容的时效性,确保栏目更新的频率与质量。此外,我委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我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互动性。通过这些措施,我委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我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自治区市、旗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委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同时,我们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并及时处理公众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我委致力于保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稳定运行,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无阻,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部分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了解不足,导致信息获取不够便捷。

  2. 信息更新频率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栏目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3. 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内容较为简略,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情况

  1. 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的政策和途径,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效率,确保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全面。

  3.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细化信息分类,增加信息的详细度和透明度,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4.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反馈机制,鼓励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