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5 11:3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提交经公证的继承文书;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