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严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30 10:09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于明严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 房屋产权人:于明严,不动产证明证号:蒙2020乌拉特前旗0001380、预售合同编号:2020-9000616,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四居区(丽都华庭小区)4号楼3单元3113号,面积:145.49平米,现将于明严的不动产证明(不动产证明证号:蒙2020乌拉特前旗0001380)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930

上一篇: 何红梅继承公示
下一篇: 邬继兰继承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