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盛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9 09:48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杨和盛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杨和盛,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旧16337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化肥厂,面积:44.55平米。杨和盛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杨和盛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旧16337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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