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香存继承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0 17:27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继承人:高香存

  被继承人:刘精科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恒泰名居小区)A7号楼1单元131号(合同编号:2019-9000170)。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9-9000170,房屋面积:98.23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精科于20210727日死亡;现继承人高香存要求继承刘精科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高香存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