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高香存
被继承人:刘精科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恒泰名居小区)A7号楼1单元131号(合同编号:2019-9000170)。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2019-9000170,房屋面积:98.23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精科于2021年07月27日死亡;现继承人高香存要求继承刘精科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高香存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