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9 09:36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刘文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乌拉特前旗分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丢失, 土地使用权人:刘文玉(共有权人:王秀云),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4050444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巴音花镇,面积:237.35平米。刘文玉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刘文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4050444)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