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东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不动产权人:史东(共有权人:张琼),不动产权证明证号:蒙(2017)乌拉特前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955号(不动产权证证号:蒙(2016)乌拉特前旗不动产权第0000723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八居区,面积: 236.01平米(宗地面积:3608.53平米)。史东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史东的不动产权证明证号:蒙(2017)乌拉特前旗不动产证明第0001955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