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1 18:2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刘广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 土地使用权人:刘广顺,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1-402001762号,坐落:乌拉特前旗第九居区,面积:38.5平米。刘广顺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刘广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1-402001762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