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 土地使用权人:刘广顺,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4-402000574号,坐落:乌拉特前旗第九居区,面积:1636.3平米。刘广顺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刘广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4-402000574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