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芳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不慎将乌拉特前旗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丢失, 房屋产权人:郑芳(共有权人:高强),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003723号,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欣泽园小区17号楼1单元132室,面积:129.85平米。郑芳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现将高强和郑芳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01021003723号)声明作废。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