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继承人:郭金梅
被继承人:刘汉向
被继承人的房屋坐落: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十四居区(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2)字第40200488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8448号)。
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乌前字第18448号(土地证号:乌前国用(2002)字第40200488号),房屋面积:101.25平方米;土地面积:158.3平方米。
被继承人刘汉向于2018年09月08日死亡;现继承人郭金梅要求继承刘汉向的遗产,已向我中心提供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现继承人郭金梅申请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由一人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478-323580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乌拉特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