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农牧局财政局《巴彦淖尔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检查,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实施顺利.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区域性流行,确保不发生畜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二、经费支出
(一)强制免疫补助249万元
中央、自治区财政下达我旗强制免疫补助经费总计2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经费18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强制免疫购置防护用品和耗材等防控物资,购置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检疫和净化的耗材,发放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等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和购买防疫服务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1、开展强制免疫购置防护用品和耗材等防控物资。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附件5),主要用于实施强制免疫购置防控物资。
2、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检疫和净化补助。按照《2023年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免疫计划》《2023年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完成动物疫病免疫、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和主要动物疫病采样监测目标任务,完成好布病、奶牛“两病”、包虫病等疫病监测、检疫和净化;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点动物疫病监测评价,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
3、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防疫员完成布病灌服、包虫病投药等工作给予补助,切实提高和保障基层动物防疫员的待遇。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计划以乡镇为单位布局 24个病死畜禽收储点(每个建设乡镇容量不少于20m病死畜禽收储点3-4个),用于畜禽养殖场、隔离场、养殖户病死畜禽收储,集中运转至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逐步构建覆盖全旗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的网络体系。
(二)强制扑杀补助7万元
中央财政下达我旗强制扑杀补助经费总计7万元,以2022年度扑杀数量测算经费。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按照80%和20%的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禽15 元/羽、猪800元/头(其中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 元/头、肉牛 3000 元/头、羊500元/只、马属动物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按照补助标准要求,我旗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市场价格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三)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51万元
中央、自治区财政下达我旗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总计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经费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经费5万元),按照规模养殖场上报审核数量,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和“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给予实施无害化处理者补助。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按照75%和25%的比例共同承担,处理补助标准按照80元/每头,我旗可根据生猪大小、市场价格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四)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万元
自治区财政下达我旗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万元,屠宰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按90公斤/头进行核算,补助标准按照880元/每头进行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
(五)兽医社会化服务资金322万元
2023年,自治区下达兽医社会化服务补助322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内农牧医发〔2021〕441号)等文件精神,乌拉特前旗实施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新格局。
(六)奶牛重点疫病防控资金13.7352万元
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2)181号)、《关于做好奶牛"两病”防控专项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2]321号)文件要求,经市、旗两级农牧和财政部门对全市奶牛养殖企业申报的奶牛布病防控疫苗补助经费和奶牛结核病监测净化经费进行审核,符合奶牛布病防控疫苗补助经费申报条件的奶牛养殖企业3家、符合奶牛结核病监测净化经费申报条件的奶牛养殖企业4家,给予奶牛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三、资金监督管理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文件附件5)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相关规定,及时下达补助经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的管理,加强管理,保证顺利实施和完成项目任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对防疫资金规范使用等情况,做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乌拉特前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