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0:03 字号: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wlt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8-793996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党建引领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以服务型执法理念深化公开实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筑牢信息公开基础。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核心需求,构建多元公开体系。机构职能类信息方面主动公开局机关及各基层所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定位。二是政策文件类信息方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30余份,部分政策配套解读图文并茂,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执法监管类信息方面,通过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部分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前送达公告共7期,涉及经营主体102户,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公信。四是民生服务类信息方面,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等内容,公开抽检公告11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受理—审查—办理—答复”闭环机制。全年收到公民邮寄申请4件,集中于行政执法领域。工作中严格分类处置:已公开事项告知获取渠道,符合条件事项规范公开,不予公开事项出具《不予公开告知书》并说明理由。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书面或邮件答复,办理规范、回应及时,有效保障申请人权益,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职责,细化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格局,确保任务落地。二是规范信息管理。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职能清单系统梳理信息,厘清核心公开类别范围,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渠道及责任主体,动态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旗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同步统筹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载体,构建起 “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公开矩阵。全年全渠道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线下依托三务公开,累计更新政务、党务、财务类信息12期。其中,旗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两大线上平台发布信息占比超90%;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推送信息550余条,总阅读量突破5万余人次,有效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责任追究办法,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推动工作开展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提升队伍能力。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为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0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解读仅停留在文字层面,缺乏案例分析、图文解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精准。

  2.公开平台运维效率待提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

  3.基层公开力量薄弱: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投入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导致部分基层监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实效: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政策、民生热点,推行“政策原文+解读材料+案例说明”三位一体公开模式,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高频咨询事项,制作通俗易懂的图解、短视频解读产品,增强信息可读性。

  2.优化平台建设,强化互动交流: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定期发布高质量原创内容,对群众留言、提问等及时进行回应。

  3.强化基层力量,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通过“以干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推动基层监管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下一年度,我局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紧扣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型执法理念,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为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