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博爱医院信息公开内容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医院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是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
一、信息公开内容范围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信息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概括、简介,包括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以及便民服务电话等;依法执业登记主要事项,包括医院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等。
博爱医院创建于2000年,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9千多平方米,床位180张,是巴彦淖尔市规模最大的非营利性二级综合民营医院。医院现有职工185人,专业技术146人,其中正高职称8人,副高职称6人,中级职称16人;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58人,大专学历102人。
医院设有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血液透析科、儿科、口腔科、理疗科、麻醉科、疼痛科、中医科等十个临床科室;辅检科室有影像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彩超、经颅多普勒、检验科、电子胃镜室、心电检查室、病理科、红外线乳腺检查室等及消毒供应中心。医院年门诊病人7.5万余人次,收住院病人6000余人次,2000余台手术,病床使用率85%以上。
医院拥有先进的大中型医疗设备:联影1.5T核磁共振仪、东芝64排128层CT、进口50KW高频拍片机及DR、CR成像系统,500MA遥控X光机,并将其组合成立影像中心,在我旗首先实现了与北京各大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远程会诊;拥有数字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胃肠镜、高清腹腔镜、前列腺电切镜、支气管镜、多功能麻醉机、多功能呼吸机等先进的大中医疗设备。
博爱医院120急救分站,是巴彦淖尔市120急救体系分支机构,由巴彦淖尔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承担全旗周边地区急救任务及矿山、社会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是乡镇卫生院急、危、重伤病员的急救绿色通道。
医院始终秉承“仁爱、平等、健康、敬业”的办院方针,以提高服务水平为基础、打造百姓满意、政府放心的民营医院;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做群众放心医院;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目标,打造患者满意的民营医院。注重医院文化建设,把“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精神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切实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医院先后被指定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交通肇事绿色通道医院,各保险公司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05年被旗委政府评为市、旗级文明单位;2007年被中国医院协会评为首批“全国诚信民营医院”;2008年被市委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旗总工会评为劳务关系和谐单位、困难职工帮扶“爱心医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旗卫生局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被旗药监局评为药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被自治区团委评为青年就业创业基地。2010年被旗卫生局评为全旗医院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药监局评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市委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创先争优先进民营企业,外科被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评为自治区级“工人先锋号”。2012 年被市卫生局评为全市民营医院先进单位,被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评为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被市评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2013、2015年被旗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16年被旗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7年接受全市“两学一做”现场会与会人员的观摩。2019年被评为全旗社会组织“六个好党组织”。2020年被评为全旗卫生健康工作“先进单位”。
博爱医院是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是包钢医院、北方重工集团医院医联体成员单位,是巴彦淖尔市妇产科、新生儿专科联盟医院,是巴彦淖尔市创伤中心、脑卒中中心、胸痛中心成员单位,是国家心血管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分中心。
目前,博爱医院已具有一批高素质专业队伍,形成一系列较完善并先进的管理模式。医院本着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服务宗旨决心打造百姓满意、同行认可、政府放心的现代化诚信医院。
地 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博爱街
电子信箱:nmgwqqbayy@sina.com
联系方式:0478- 3269999 3233120(急救电话)
业务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病理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液透析科
(2)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医疗服务流程,门诊及住院医师坐诊信息。
2.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主动公开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3.医疗服务及价格信息
公开服务指南,如醒目位置张贴新生儿出生证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需提交申请材料的文本等;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建立医疗费用查询制度,接受并方便群众监督。
4.公开监督投诉渠道
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有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门诊大厅醒目位置张贴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全面落实向社会承诺各项内容,完善医疗纠纷及制度处理机制,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5.主动公开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事项的变动情况、工作方案,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服务项目临时变更等事项及相关处理措施。
6.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决策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
(二)向患者公开的医院信息内容
1.收费及处罚信息
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提供费用查询服务;患者出院时,医院提供费用结算明细清单;为门诊患者提供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二、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开方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医院微信公众号、纸质宣传单等多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门诊利用视频播放器、电子LED屏公开服务诊疗项目和内容、医师简介(专家姓名、专长、坐诊时间)、科室简介与设备,公开服务指南。
(二)对门诊患者提供门诊发票、住院患者日清单的形式公开医疗费用信息。
(三)公开医院业务查询电话、投诉信箱与投诉电话。
(四)医务人员佩戴胸牌,随时接受患者监督。
(五)对内公开采用医院院委会、科主任护士长例会、科室每周交接班、党务会议、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内容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进行提交,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公开。
(七)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八)本制度自 2021年11月 30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