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
一、信息公开基本内容和范围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信息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简介:医院占地面积3.4万m2,建筑面积8.1万m2,编制床位650张,年门急诊患者30万余人次、住院病人2.1万余人,手术6000多例。现有职工864人,其中高级职称106人,中级职称72人,本科580人,硕士5人,博士1人,科室68个,行政职能科室21个、临床科室32个、医技、医辅科室15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其中普通外科、创伤骨科、脊柱关节骨科、神经内科、心内科、妇产科为医院重点学科。医院拥有东软直线加速器、飞利浦1.5T双梯度核磁共振、德国西门子128层64排CT、飞利浦FD20大平板血管造影系统、阿洛卡数字化高端四维彩超等一大批高精尖医疗设备。
(2)医院概况:包括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以及便民服务电话等;依法执业登记主要事项,包括医院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等。
2.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政策(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国家的相关医疗政策和免费医疗项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医院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3.医疗服务及价格信息
公开服务指南,如死亡证明、出生证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等。
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
(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医院每天通过发放清单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3)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4.公开监督投诉渠道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查询电话。
(3)征求意见箱
(4)值班领导投诉电话
5.主动公开与医疗服务对象密切相关事项的变动情况、工作方案,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服务项目临时变更等事项及相关处理措施。
6.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决策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
(二)向患者公开的医院信息内容
1.收费及价格
通过各种形式向住院患者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医院每天通过发放清单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公开方式采取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院报等多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网站开设服务诊疗项目和内容、医师简介(专家姓名、专长、坐诊时间)、科室简介与设备,公开服务指南。
(二)门诊大厅及四楼行政大厅设立公示栏,张贴有关公示资料,公开上级政策及文件要求、医院运行、人事、经济情况。
(三)门诊大厅张贴设立意见箱及投诉箱,设有投诉电话0478-3602990及行政总值班领导、主任投诉电话。
(四)科室定期召开医护患座谈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医务人员佩戴胸牌和党员胸牌,随时接受患者监督。
(六)内容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应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进行提交,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公开信息。
(七)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